受****的委托,**市****公司承担其“******区零星工业废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区零星工业废水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唐江镇家****公司侧面(众河家具对面);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3/d,污水收集范围主要为**区零星工业废水。购置一套处理规模为300t/d的污水预处理设施,配套转运车辆并设置危废间、废气处理工程等。****处理站进水通过转运车辆至各服务企业收集,****处理站处理工艺流程为:调节池→气浮机→芬顿反应器→沉淀池→生化系统(厌氧池→好氧池→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过滤器→**池,处理后的废水通过管道或车辆转运的方式排入****处理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地址:**市**区唐江镇家****公司侧面(众河家具对面)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水明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3****254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市****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省赣****开发区华坚南路东侧、桐子山**侧三栋401室
评价单位联系人:彭瑞昊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797-****61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
公告发布单位:****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