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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庄原道路办公区改造家具采购项目,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区庄原道路办公区进行升级改造需增加办公桌子及其它的配套家具,采购包含送货及安装服务。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四点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单一来源采购: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
所以这次采购用原厂家供应及提供服务。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本单一来****公司阳光采购(http://ygc.****.com 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公示期自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5日。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彦君
电话:139****4024
邮箱:****@gpdi.com
地址:**市**区桥头大街228号乐天智谷A座3楼
邮编:510320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20-****8278(受理时间为8:30-12:00,14:00-17:30,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公示期间,
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期: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