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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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二次)

【信息时间:2024-04-09 】

2024****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南二路186号新汇大厦116室

成交金额: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4****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二次)

工程范围:2024****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二次),项目总投资522万元,包含**市境内172****水库养护,**进库道路、坝顶道路混凝土路面,溢洪道、放水涵闸门、启闭机及启闭机房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水库工程质保期结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滁****中心街31号,联系电话:188****986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体育路129号水务局

联系方式:151****7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滁****中心街31号

联系方式:188****9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艳

电话:151****701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09
中标通知
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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