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某部食堂物副食品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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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邀请

****受**县某部委托对**县某部食堂物副食品采购项目询价采购,****超市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某部食堂物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116289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标准:

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仅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声明函;

(4)供应商同时须随身携带以下材料以便现场核查:①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

(5)资格承诺说明: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见附件1),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通知书购买时间、地点、购买方式及售价

①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间:2024年04月09 日起至2024年04月11 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②询价通知书购买地点:****(地址:**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3楼);

③询价通知书购买方式:现场购买者,可直接到****办理;异地购买询价通知书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公司电子邮箱(****@163.com);

④询价通知书售价:询价通知书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04月 12 日上午09:30(**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4月12 日上午09:30(**时间);开标地点:****开标室。

九、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其他: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询价通知书若有修改补充)如有变更将电话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县某部

地址:**市**县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8****032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 3楼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18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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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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