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源村土名为“坑尾”林地人促更新造林项目
招标公告
经2024年2月17日****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将:澄源村土名为“坑尾”林地人促更新造林项目,1、2017年采伐迹地,人促更新,现萌芽的树种(杉木、阔叶树)保留。2、239亩需要劈山及锄草,杂草要填埋,不能随意堆放。3、荒山、空地需要补种,补植的主要造林树种杉木,补植苗木高度40厘米以上,要求每亩达到120株,每亩成活率102株以上(原有树木及补种后的)。预计需要补种植的面积约60亩,树苗约7000株。实际人促更新如超出面积及苗木株数的,不予增加费用,结算总造价按50000元一次性包干不予调整,更新造林面积(以林界图纸为准,如图纸有误山场四至以业主指界为准),标底价为(人民币)50000元,评标方式为随机抽取中标人方式,委托****以公开招标形式转让。
一、项目名称:澄源村土名为“坑尾”地人促更新造林项目。
二、林地造林范围:
地点 | 林班 | 大班 | 小班 | 林地面积(亩) |
坑尾 | 001 | 04 | 021 | 239 |
合计 | 239 |
造林要求:
2017年采伐迹地,人促更新,现萌芽的树种(杉木、阔叶树)保留。
239亩需要劈山及锄草,杂草要填埋,不能随意堆放。
荒山、空地需要补种,补植的主要造林树种杉木,补植苗木高度40厘米以上,要求每亩达到120株,每亩成活率102株以上(原有树木及补种后的)。预计需要补种植的面积约60亩,树苗约7000株。实际人促更新如超出面积及苗木株数的,不予增加费用,结算总造价按50000元一次性包干不予调整
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对造林的要求,乙方须完成该山场全范围劈山、防火路、挖芦头、植树、锄草等项任务。****林业站实测面积为准。同时按林业部门要求,山场全范围种植混交林,苗木由乙方(中标人)提供。
甲方付清乙方造林费后,所造林权归属澄源村集体所有。
造林期限:中标后40天内完成人促更新。
三、付款方式:
经林业主管部门、村两委、村民小组长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全部支付工程款。
四、特别约定:
乙方需保证完成荒山、空地补种,补植的主要造林树种杉木,补植苗木高度40厘米以上,要求每亩达到120株,每亩成活率102株以上(原有树木及补种后的),如成活率达不到,甲方有权拒绝支付造林费。
其他事项:无
六、评标办法:评标方式为随机抽取中标人方式选择中标人。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向全社会公开招标,价低者得,投标人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中标接标后要在5天内与****签订承包造林合同。中标者中标后又反悔的,该山场另行发包。
八、如该山场造林种植面积有调整须按照****的意见执行。
九、造林期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十、本项目标底价金额伍万元整(50000元),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 1000元 ),中标后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以报标人报价为准,合同造价同中标人投标报价。
投标最高报价(单位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单项子项报价或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为废标。
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递标函。
一、现将招标其他事项公告如下:
1、标函要求:投标者须用签字笔在标书上写明投标价(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将标书自行密封在标函内。投标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根据《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2、投递标函起止时间和地点:自2024年4月10日8:00至2024年4月16日下午17:30时止出售标书,投标人于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下午15:00开标前将标函投递到****。逾期投递标函视为无效标。如果参与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本次投标会取消。
本次招标****人民政府网http://www.****.cn/上发布
10、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4月18日下午15:00夏道镇七楼会议室。
镇招标办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30****0788
看山场联系人:陈德华 联系电话:157****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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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