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531工程口部安全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任村镇**渠路27号
中标(成交)金额:72666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市531工程口部安全提升工程采购 施工范围:**市531工程口部安全提升工程,包括现状破损围墙拆除重建、**检修步道、值班室改造出新、通风竖井维修出新、**重要设施防护围网、挡土墙维修出新、现状破损荷兰砖人行道改造、排水沟改造等。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 执业证书信息:豫224****33600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江子春、聂**、汪小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0.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成交):是
3.无效供应商及原因:******公司:投标函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公司:投标函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公司:未提供《磋商承诺函》,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①**建设路与白杨路交叉口渠化改造项目;
②潞****发展中心**区西贾村道路改造工程;
③**古****广场建设项目;
5.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179)提出投诉。
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徽山路28号
联系方式:0559-****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559-****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9-****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