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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二)
工程名称 | 大明广场文旅项目改建工程(设计)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取消2024年4月8日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中的第一条修改内容,即“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资格(职称)要求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将本项目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4月16日 10时15分00秒 (**时间)”,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4月28日 10时15分00秒。”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此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三、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4月12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