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提升改造

审批
江苏-泰州-泰兴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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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4-16

项目名称 环保设施提升改造
建设地点 江****经济开发区新**路16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任文忠
联系人 季伟 联系电话 133****2608
项目投资(万元) 60 环保投资(万元) 6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04-18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配料滤箱无组织废气收集治理。 加氢车间酸化配料岗位滤箱敞口有无组织气体排放,将该滤箱的尾气进行收集到酸雾吸收装置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焚烧炉作为回转窑和二燃室补氧风焚烧达标排放。 二、盐酸储罐废气收集治理 盐酸储罐废气经过一级水喷淋后引至酸雾吸收处理设施处理后再引至焚烧炉作为回转窑和二燃室补氧风焚烧达标排放。 三、危废焚烧炉尾气处理工艺优化 原尾气处理工艺为:SNCR脱硝装置、半干式急冷吸收、干式除酸与二噁英吸收、布袋除尘器、喷淋塔、洗涤塔;优化后尾气处理工艺为:SNCR脱硝装置、半干式急冷吸收、干式除酸与二噁英吸收、布袋除尘器、喷淋塔、洗涤塔、洗涤塔。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配料滤箱无组织废气采取加盖收集经过酸雾吸收处理装置预处理后引至焚烧炉焚烧措施后通过3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盐酸储罐废气采取经过一级水喷淋后引至酸雾吸收装置处理后再引至焚烧炉焚烧措施后通过3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焚烧炉废气采取SNCR脱硝装置、半干式急冷吸收、干式除酸与二噁英吸收、布袋除尘器 、喷淋塔、洗涤塔、洗涤塔措施后通过35米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承诺:**** 任文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任文忠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