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公司编制的《**港内航道疏浚维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港**港区至调顺岛港区之间。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维护疏浚施工,对**港内航道长约6.176km的航道段实施有效疏浚维护,疏浚范围K63-K66段和K67-K70段,疏浚工程量约为30.35万m3。疏浚维护的设计断面为:底宽195m、水深-13.6m,施工边坡比1:5,超深0.5m,超宽5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海滨大道193号交通大厦5楼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0759-****30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凤浦中路679号1406室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20-****5351;020-****8001
四、报告书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报告书下载链接:
https://pan.**.com/s/100uvJ2xuaRJR7cYAl5yozgpwd=yili
提取码:yili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对项目在污染治理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和项目运营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