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
宁夏-银川-永宁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环评文件类型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项目类型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机关 环评审批文号 环评批复时间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运营单位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验收监测时工况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及载体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
技术改造
报告表
版本:2021
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污染影响类
非线性
**回族自治区********工业园区****厂区内
****管理局
永审服(环)审发〔2023〕6号
2023-06-06
****
3320
3320
****
916********0706192
****
916********0706192
******公司
****0121MA76CUQE2R
2024-01-11
2024-02-29
2024-04-19
网站 http://www.****.com/front/eia/69424.html
2024-04-19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 ****处理站占地约18447m2,日处理废水18000m3/d,采用混凝沉淀调节预处理+新型厌氧颗粒污泥复合填料床(UASB+AF)反应器+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单元的处理工艺,所接纳污水为启元药业目前产生的各类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其内设有泵房、格栅间、沉渣调节池、综合废水调节池、厌氧颗粒污泥复合填料床(UASB+AF)反应器、厌氧沉淀池、SBR反应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及污泥浓缩池等主要构筑物。 出口指标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中pH范围为7.1~7.4(无量纲);悬浮物未检出;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范围为12~1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范围为2.4~2.8mg/L;氨氮日均浓度范围为0.986~1.06mg/L;总氮日均浓度范围为30.0~31.9mg/L;总磷日均浓度范围为0.16~0.19mg/L;溶解性总固体日均浓度范围为751~800mg/L,均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溶解性总固体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要求。 污染物去除效率 经计算,悬浮物两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9.3%、99.2%;五日生化需氧量两天的去除效率均为99.6%;化学需氧量两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9.5%、99.6%;氨氮两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8.5%、98.3%;总氮两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67.9%、67.4%;总磷两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1.2%、82.5%;溶解性总固体两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3.7%、94.2%。整体上污染物去除效果较好,减排效果显著。 达标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无组织措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无组织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为0.200~0.327mg/m3,二氧化硫浓度为0.007L~0.018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0.014~0.047mg/m3,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达标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沼气建设了碱洗脱硫装置进行脱硫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和沼气锅炉废气。本项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沼气建设了碱洗脱硫装置进行脱硫。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1#燃气锅炉房中1#~5#天然气锅炉废气通过DA001排放,2#燃气锅炉房中6#~10#天然气锅炉废气通过DA002排放。沼气锅炉房的2台沼气锅炉废气均通过DA003排放。 1#天然气锅炉排放口(DA001) 验收监测期间,1#天然气锅炉排放口(DA001)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林格曼黑度<1级,监测结果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要求;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mg/m3,监测结果满足《**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规发〔2020〕4号)30mg/m3要求。 2#天然气锅炉排放口(DA002) 验收监测期间,2#天然气锅炉排放口(DA002)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13mg/m3,林格曼黑度<1级,监测结果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要求;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mg/m3,监测结果满足《**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规发〔2020〕4号)30mg/m3要求。 沼气锅炉排放口(DA003) 验收监测期间,沼气锅炉排放口(DA00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5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林格曼黑度<1级,监测结果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要求;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监测结果满足《**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规发〔2020〕4号)30mg/m3要求。 达标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达标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