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隆、肖厝港至**闽光物资运输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拟对海隆、肖厝港至**闽光物资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位承运方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海隆、肖厝港至**闽光物资运输。
1.2 运输物资:焦炭、铁矿石(含铁原料)、球团、煤、石灰石。
1.3 运输线路、物料及预估运量(实际运量以招标人生产经营需求为准):
(1)路线①:**海隆码头至********公司厂区,运输物料为焦炭,运量约12万吨/年;
(2)路线②:**肖厝港至********公司厂区,****铁矿石、球团、煤、石灰石等,运量约2万吨/年。
2023年各路线的月运量详见下表(仅供参考):
1.4 运输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2.2 投标人自有的大型牵引车辆不得少于20辆。
2.3 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持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 技术要求
3.1 参与运输车辆要求
(1)路线①:运输车辆应为排放标准达到国六或为新能源的前顶自卸车,且配备自动篷布装置。
(2)路线②:运输车辆应为排放标准达到国六或为新能源的前顶自卸车。
3.2 运力要求
(1)为保证本项目正常开展,2024年6月15日前,中标人自有的排放标准达到国六或为新能源的前顶自卸车辆应不少于15辆,且需在云通平台录入并通过审核。
(2)中标人须具备同时调度30辆及以上符合3.1要求的车辆参与本项目运输的能力。
3.3 运输要求
(1)运输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中标单位负责卸车、整理、清理卸车现场等(现场卫生需符合卸车地管理办法),如车辆在汽车受料槽卸车,需将物料全部堆送到料槽上为止;如车辆在行车跨卸车,需将物料堆送到行车跨内,行车能抓取为止。
(3)运输车辆完成装车后必须加盖篷布,直至到达指定地点卸货时方可揭开。
(4)所有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5)车辆装车出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卸货地点,具体要求详见下表;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备。
(6)中标人应保障完成运输任务,特别保障重大节假日期间的运输。
3.4 油价、运价联动调整方案
(1)自然月结算油价、运价调整
以项目开标日的**省0号柴油价格作为基准油价,自然月内油价涨跌幅度每上涨或下降达0.50元/升(含0.50元/升)且持续达20天(含 20天),当月结算单价按2%相应上涨或下降(保留2位小数);油价上涨或下降达1.0元/升(含1.0元/升)且持续达20天(含20天),当月结算单价按4%相应上涨或下降;油价上涨或下降达1.5元/升(含1.5元/升)且持续达20天(含20天),当月结算单价按6%相应上涨或下降;以此类推。油价调整以****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调整的通告(车用0号柴油(VI)价格)为准。
(2)批次(船)结算油价、运价调整
以项目开标日的**省0号柴油价格作为基准油价,该批次(船)时间内的算术平均油价涨跌幅度每上涨或下降达0.50元/升(含0.50元/升),该批次结算单价按2%相应上涨或下降(保留2位小数);油价上涨或下降达1.0元/升(含1.0元/升),该批次结算单价按4%相应上涨或下降;油价上涨或下降达1.5元/升(含1.5元/升),该批次结算单价按6%相应上涨或下降;以此类推。油价调整以****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调整的通告(车用0号柴油(VI)价格)为准。
3.5 结算周期:除焦炭外,其余物料运费每一自然月结算一次;焦炭运费按照批次(船)结算。
3.6 运量要求
本项目预估总年运输量为14万吨,实际运输量以招标人生产经营情况为准。中标人应包干本运输项目、承担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实际运量,因中标人运力不足导致招标人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7 投标人应具有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有全天候的调度服务系统。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中间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9日前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材料进行准入评审、注册,招标文件届时将在闽光云通平台发布。
5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三钢外网交易公告(www.****.cn)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张梦儿
地址:**省**市**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邮编:365000
电话:139****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