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汽车服务支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24年汽车服务支撑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机关批准,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一) 项目名称:****2024年汽车服务支撑采购项目
(二) 招标人:****
(三) 招标代理机构:****
(四)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六)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1-1)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现有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适用于标的1)
1-2)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现有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适用于标的2、标的3)
1-3)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现有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适用于标的4)
1-4)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现有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的一年。(适用于标的5)
2-1)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公开采购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公开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适用于标的1)
2-2)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公开采购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公开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适用于标的2、标的3)
2-3)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公开采购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公开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适用于标的4)
2-4)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公开采购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公开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的一年。(适用于标的5)
3)合同履行期内,若某一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该标包剩余工作内容将分摊至同一标的其他有意愿承接的中标供应商,价格按承接供应商的原报价格执行,若无中标供应商承接,则该标包重新招标。
2.在框架有效期内,****公司/**电网将本项****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相应标的的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4.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或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但未超过100%的,经双方协商可**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期限最多为半年。在**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3)需**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的120%或**期结束。
(4)**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九)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十) 项目地点:**省
(十一) 结算方式:
标包1-4:结算价=∑各单项报价*实际发生量,按实际发生量月度结算。
标包5-10:按投标单价进行报价,框架采购,按实结算,结算价=Σ实际发生数量*各中标单价。
标包11:
长期派驻驾驶人员费用:按单价进行报价,按月份结算,结算价=Σ实际发生月份*各中标单价;
短期驾驶人员费用:按单价进行报价,按次结算,结算价=Σ实际发生次数*各中标单价。
标包12-13:按单价进行报价,按月份结算,结算价=Σ实际发生月份*各中标单价。
(十二) 报价方式:单价报价,各单价不超过(小于或等于)最高含税限价为有效报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区域名称 | 标的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概算金额(万元) | 工期/服务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标的1:电动汽车服务 | 珠三角(**、**、**、**、**、**) | 6500 | 标包1 | 电动汽车包车通勤服务(珠三角) | 19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 | 单价限价 | 不收取 | 不收取 |
2 | 粤北(**、**、**、**、**) | 标包2 | 电动汽车包车通勤服务(粤北) | 17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3 | 粤东(**、**、**、**) | 标包3 | 电动汽车包车通勤服务(粤东) | 17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4 | 粤西(**、**、**、**、**) | 标包4 | 电动汽车包车通勤服务(粤西) | 12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5 | 标的2:燃油(混动)汽车综合服务 | **,**省内为主 | 10000 | 标包5 | 燃油(混动)汽车通勤服务 | 12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止。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6 | **,**省内为主 | 标包6 | 燃油(混动)客运综合服务(里程模式计价) | 36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止。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7 | **,**省内为主 | 标包7 | 燃油(混动)客运综合服务(时长+目的地模式计价) | 31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止。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8 | **,**省内为主 | 标包8 | 燃油(混动)客运综合服务(时长+目的地模式计价) | 21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止。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9 | 标的3:货运服务 | **,**省内为主 | 1600 | 标包9 | 货运服务(首重+超额模式计价) | 1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止。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10 | **,**省内为主 | 标包10 | 货运服务(里程模式计价) | 6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止。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11 | 标的4:代驾服务 | **,**省内为主 | 700 | 标包11 | 代驾服务 | 7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止。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12 | 标的5:长租车服务 | **,**省内为主 | 1300 | 标包12 | 电动汽车长租车服务 | 7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不收取 | 不收取 | |
13 | **,**省内为主 | 标包13 | 燃油汽车长租车服务 | 6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注:本项目合共 5 个标的,分 13 个标包,标包1、2、3、4、6、7、8之间不兼中,标包9、10之间不兼中,其余标包可兼中。
(二)项目概述:
****2024年汽车服务支撑采购项目
(三)标的物描述:
电动汽车服务内容主要为:以通勤、包车形式开展的旅客运输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司机、动力费、保险、**、维修、车辆清洁费、司机夜间加班费、其他保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税金等一系列费用。
燃油(混动)汽车综合服务内容主要为:以通勤、包车形式开展的旅客运输服务,配套的司机服务及车辆租赁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司机、动力费、保险、**、维修、车辆清洁费、司机夜间加班费、其他保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税金等一系列费用。
货运服务内容主要为:货物运输服务。服务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除招标方特别注明另外支付费用或不包含费用外,投标人服务费用应包括人工费、差旅费、运输费、油费、**费、停车费、待班费、税金以及其他投标方为完成招标方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代驾服务内容主要为:司机驾驶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合格的驾驶员驾驶车辆,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长期派驻服务及短期驾驶服务。服务价格(详见报价表)包括司机薪酬、加班费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类保险费用、企业各类税费、个人所得税等。
代驾服务驾驶员的合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a.驾驶车型必须与本人驾驶证准驾车型相符,必须有三年或以上驾驶经验,熟悉省内主要道路,累计安全行驶1万公里以上,且驾驶员近一年无发生需承担主要责任的事故。
b. 严禁危险驾驶行为,一年内收到罚单次数达到4次或是累计扣分超过8分的,承租单位将取消其派遣驾驶员资格,违反交通规则处罚由投标方负责和承担。
c.驾驶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5周岁(在合同履行期内,驾驶员年龄超过55周岁的,甲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驾驶员),且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应提供近两年内体检报告或健康证明材料。
d. 符合从事客运经营驾驶人员其他要求。
e. 驾驶员需经承租单位同意方可上岗,驾驶人员相对固定,除经承租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f. 驾驶员须服从承租单位调遣,24小时保证手机畅通,按要求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应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卫生保洁工作,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停车、停靠、接打电话,不在车内吸烟,使用礼貌用语,为承租单位提供出行配套服务。
长租车服务内容主要为:中标方负责提供长租服务车辆,承担保险、年检、正常使用下的维修保养(含磨损轮胎更换、易损件更换、每年定期保养)。招标人负责租赁期间的长租租金。实际车辆使用方负责充电(油)费、**费、车辆清洁费、停车费、违章费用。
标包1-4中,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在每个业务开展的地市,至少提供一位驻点人员协助完成车辆调配和费用结算等工作。标包6和标包7中,各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在**至少提供一位驻点人员协助完成车调配和费用结算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安排为准。
(四)本次采购项目不需要网络安全审查。
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4 | 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 | 不得存在的情形:****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7 | 投标人没有被****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8 |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提供证书扫描件。 | 电动汽车服务,燃油(混动)汽车综合服务 |
2 | 具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小微客运备案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提供网站截图。 | 长租车服务 |
3 | 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货运),提供证书扫描件。 | 货运服务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9日2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4月26日20时00分00秒(**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勾选需要投标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①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投标,请提前完成供****公司****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投标活动,并在投标截止前办理数字证书。
3. 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1)如果本次采购在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cn/down/****251091.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原系统)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费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日常管理->组件下载。
(2)如果本次采购在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cn/down/****297623.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费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04月19日20时00分00秒
4.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七、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中144-152****中心5楼
邮编:510655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n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公司。
八、其他公告内容
无 。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公司****管理部
电子邮箱:gylts@gd.****.cn
联系电话:020-****6187
十、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杨工****100100-2(采购业务)-1(**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100100-3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电网);****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集团)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3999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6611(****公司)
2.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郭小姐、赖小姐、庄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5284、****4330、****5332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