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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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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锂渣消纳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市锂渣消纳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市锂渣消纳场项目。
项目位置:******开发区原建新矿工矿用地范围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5′11″,北纬28°16′17″。
项目性质:**。
项目概况:本项目渣场总库容200×104m3,由于堆存九岭锂业、赣锋锂业等企业产生的锂渣。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库区、场地平整及围堤、填埋场库底防渗、地下水导排工程、淋溶液收集导排工程、防洪及清污分流以及附属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市**市剑南街道龙泽大道19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157****425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国瑞林****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 邮编:330031
联系人:赵工、曾工; 联系电话:0791-****7971 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意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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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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