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周市镇**北路东侧、****侧地块项目 已由 ****政府 以 昆周核[2023]3号和昆周核[2024]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公司) ,招标人为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周市镇**北路东侧、****侧地块项目一标段(8#-14#住宅楼、15#、16#配套用房、地下车库A区、L1-L2#垃圾房、P-1#-P-2#配电房)、周市镇**北路东侧、****侧地块项目二标段(1-7#住宅楼、17#门卫、地下车库B区、P-3#配电房、L-3#垃圾房)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地点: **市周市镇**北路以东,**路以南 ;
2.2工程规模: 二标段: 总建筑面积70928.8㎡,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5017.14㎡,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5911.66㎡,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5911.66㎡,最大单跨跨度9.9米,最高13层,最高39.15米 ;
一标段: 总建筑面积71007.64㎡,地上总建筑面积为50868.10㎡,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0139.54㎡,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0139.54㎡,最大单跨跨度9.9米,最高13层,最高39.15米;
2.3标段划分
F03G | 周市镇**北路东侧、****侧地块项目二标段(1-7#住宅楼、17#门卫、地下车库B区、P-3#配电房、L-3#垃圾房) | 桩基、大型土石方、基坑围护、土建(含人防)、PC结构(住宅)、钢结构雨棚、公区简装、幕墙、安装、消防(含人防)、新风系统、空调、电梯、智能化、太阳能、标识标牌、照明系统、市政配套、景观绿化、围墙等 | 29724.8026 | 750 |
F02G | 周市镇**北路东侧、****侧地块项目一标段(8#-14#住宅楼、15#、16#配套用房、地下车库A区、L1-L2#垃圾房、P-1#-P-2#配电房) | 桩基、大型土石方、基坑围护、土建、PC结构(住宅)、钢结构雨棚、公区简装、配套公建用房装饰(暂估价二次招标)、幕墙、安装、消防、新风系统、空调、电梯、智能化、太阳能、照明系统、市政配套、景观绿化、围墙等 | 29908.4408 | 750 |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提前录入上报至**市建设工程诚信管理系统,诚信系统中的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提前录入上报至**市建设工程诚信管理系统,诚信系统中的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施行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业绩得分按最高一方计入。
联合体成员单位中,需提供业绩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8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员工;(3)联合体成员也需具备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04月2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17日 09时3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或****交易中心****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4.3投标人应承担工具软件使用费 90 元人民币。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17日 09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分中心。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其他: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是 否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 ****交易中心****中心 上发布。
9.其他说明9.1工具软件使用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企业网银3种支付方式,其中企业网银支付方式需要开通“中金支付”服务。具体参见**市公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市智慧住建”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国信CA:0512-****1288、0512-****1926。
9.4设计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9.5其他:/ 。
招标人: |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 | 地址: | **市同丰西路656号 |
邮编: | 215300 | 邮编: | 215300 |
联系人: | 庄工 | 联系人: | 沈英 |
电话: | 0512-****1309 | 电话: | 0512-****9352 |
传真: | 传真: | 0512-****8271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