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苎溪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 补充完善工程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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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苎溪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 补充完善工程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招标项目质疑问题统一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对企业和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工程类别要求为“管沟工程”,请问综合管廊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工程类别:管沟工程”的要求。

答:综合管廊工程满足业绩要求的工程类别。

问题2: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电力管网、热力管网也属于管沟工程,请问电力管网、热力管网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如不满足请说明理由。

答:电力管网、热力管网满足业绩要求的工程类别。

问题3:请问根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管沟工程是否指:

1)油、气、水、浆等远程输送各类介质的管沟工程;

2)城市(公共)管沟工程;

3)其他管沟工程。

答:是。

问题4:根据《****公司法》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吸****公司,****公司,我司在投标过程中是否可****公司吸收合并前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作为有效业绩

答:提供企业上级****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吸收合并相关证明,则****公司吸收合并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可以作为有效业绩。

问题5: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我公司吸****公司,原子公司员工相应养老、医疗、失业等****公司且全程无断缴,****公司员工社保状态是否可以认定为连续缴纳社保

****公司人****公司社保缴纳时间不满足六个月的,是否可提供该****公司****公司社保,****公司和新公司接续社保缴纳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公司人员参与投标时注册信息尚未完成变更的,是否可提供该****公司的原注册信息,并附以上接续社保缴纳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人员的注册要求

答:提供企业上级****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吸收合并相关证明,则该****公司****公司连续养老保险证明(包含 2023 年 9 月至 2024年 3 月中的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上级****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吸收合并相关证明,则提供该****公司的原注册信息,并附以上接续社保缴纳证明满足招标文件对人员的注册要求。

问题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况;请问如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禁止期内,请问是否满足投标要求

答:不满足。

问题7: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工程类别:管沟工程,请问管道(管网)业绩是否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

答:管道(管网)业绩满足业绩要求的工程类别。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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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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