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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18日
二、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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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对象
1.****实验小学建设项目
2.****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3.****小学建设项目
4.****医院建设项目
5.****中学****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
6.****医院建设项目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省防震减灾条例》。
五、检查内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
六、检查人员
谢宏梅(执法证号:250****9002)、高燕(执法证号:250****9008)、肖睿红(执法证号:250****9010)
七、检查结果
****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院建设项目、****医院建设项目涉及的门诊、医技用房、住院用房均按重点设防类进行设防,设防烈度均符合要求。
****医院建设****医院建设项目采用消能减震技术,使用黏滞阻尼器;****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采用隔震技术,使用隔震橡胶支座。
****实验小学建设项目、****小学建设项目、****中学****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涉及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均按重点设防类进行设防,设防烈度均符合要求。
****实验小学建设项目采用了隔震技术,使用隔震橡胶支座。****小学建设项目、****中学****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采用消能减震技术,使用黏滞阻尼器。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4月23日至4月29****地震局震害防御科,联系电话:087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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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