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4-23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黄雒闸拆除重建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1日
开标日期:2024年4月22日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和**省长江****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零肆佰捌拾伍万壹仟肆佰柒拾柒元柒角陆分(¥****51477.76)
资质:详见附件
工程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工程建设工期为24个月,2025年4月30日前须具备通水条件
项目经理:详见附件
证书名称及编号:详见附件
业绩: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零叁佰玖拾贰万贰仟玖佰壹拾捌元捌角柒分(¥****22918.87)
资质:详见附件
工程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工程建设工期为24个月,2025年4月30日前须具备通水条件
项目经理:详见附件
证书名称及编号:详见附件
业绩:详见附件
否决投标情况:无。
投标人最终得分:见附件
三、公告期限
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招 标 人:****
地 址:**市****花园1号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53-****0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广场C3幢15A01室
联系人:袁工
电话/传真:0551—****5989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水利厅****建设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8385。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551—****5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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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