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玖裕台(预留地块)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2024年4月19日完成评标工作,并于2024年4月19日至4月22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于2024年4月23日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委员会的定标意见,现将中标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玖裕台(预留地块)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区人民路街道
三、中标内容:玖裕台(预留地块)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中 标 人:****
投标报价:贰仟肆佰叁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元零肆分(****9980.04元)
工 期:603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赵娜(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宁264********01091)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向****或****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五、发布媒介:本次公示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六、公示期: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6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北路
联 系 人:杨 茹
电 话:0952-****1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虹桥****中心C座15层招标四部
联 系 人:刘彬彬、夏红娟
电 话:0951-****186 177****2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