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水区枣庄城中村一期改造项目B-02地块安开混合用地部分安置房调整为商品住房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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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村一期改造项目B-02地块安开混合用地部分安置房调整为商品住房的公示
时间:2024-04-24 10:07:14

****2021年6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区****村一期改造项目B-02安开混合用地(未来天奕苑),不动产权证号:豫(2021)**市不动产权第****760号。该宗地郑自然资出让-JS-****0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四条约定:“安置房:依据改造方案和控规要求,该地块安置房(地上)面积不小于 245672平方米,此部分房屋不得进入一级市场销售”。

按照《****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大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14****政府批准意见,经“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货币化补偿标准和方案,现**区已完成对安置房面积57213平方米货币化安置,补偿资金4.86亿元已全部兑付到位。****申请将B-02安开混合用地部分安置房(建筑面积57213平方米)调整为商品住房,****政府已完成****村一期城改方案调整(金政〔2024〕13号),**市****管理局出具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置条件调整的函(郑房发函〔2024〕33号),同意将实物安置地上总建筑面积调整为188459平方米(原57213平方米安置房调整为商品住房),现拟对郑自然资出让-JS-****0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约定进行调整,按照《****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大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14号)文件要求,对该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8日。

对上述事项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到**市****管理局、****规划局说明情况,若异议事实成立,将停止办理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事实不成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手续。

联系电话:0371-****2675(**规划部门)

0371-****9005(房管部门)

****规划局

**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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