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验机构技术要求
1、产品抽样、检验和结果判定应严格按照相应产品标准和检验细则进行,符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第18号令)相应规定。
2、承检机构在抽样结束后2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及时报送检验结果汇总表及抽查产品质量分析报告。
3、抽样须2人以上并出示本人有效工作证件,抽样时必须封存备查保留样。检验后的样品应妥善保管,按规定留样期满后,除损耗品外,一律退还样品及备样。
二、比选控制价
1、控制价:21万元,服务期内抽检费总额不超过控制价。
2、控制价(项目报价)包含:购样费和检验费(涵盖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工资、设备使用、购置样品、抽样、检测、仓储租赁及保管、运输、相关等流程全部费用)。抽检批次及具体产品在比选结束后由双方约定。
3、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承检方承担。
4、费用结算:项目费用最终根据实际任务批次据实结算,在项目任务期满且验收通过之后,采用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若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扣除有关费用,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4年12月30日止。
四、承检方应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决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竞争性选择。
五、文件要求
1、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需按照评分标准填写投标人情况自评表(附件2)。
六、评分细则(附件1)
七、报名要求
1、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
2、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股东构成详细情况(包含出资人信息、出资情况、占比情况、所有股东/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此项资料单独装订封装);
3、参加比选的单位应对照评分标准自制自评表并进行评分,未填写自评表的取消参选资格;
4、报价文件应逐条响应采购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提供额外服务的单独说明;
5、请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将加盖本单位鲜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封装完好,在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于2024年4月30日12:00前交至****(**区武科西五路360号二橦二单元211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9327
八、比选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结果在“****官方网站”发布。
附件:附件
1:评分细则
2:投标人情况自评表
3:承诺函
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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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