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公司2024年亮化广告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比选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2024年亮化广告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0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
五、评审情况:****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2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
经评审,本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数量为2家,评审委员会一致判定本项目不具备竞争性,否决所有参选,采购人重新采购。
六、否决应答情况:
无。
七、发布媒体: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 发布。
八、公示期:公示之日起不少于3日(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8日)。
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四种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
(4)属于比选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异议不予受理情形的。
十、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大学东路89号
电话:199****3159
联系人:余贤聪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