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3年单管塔产品空档期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公司2023年单管塔产品空档期补充采购。本次采购预估数量:单管塔需求量预计为28基(206.92吨)。不含税总预算为****884.00元,含税总预算为****148.92元。(注: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1、****
2、****公司
3、******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根据《关于印发《****公司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国铁塔〔2023〕234 号)文件要求,现有批次集采份额已执行到接近临界点,但新批次集采结果未发布,如有紧急需求,省分公司采购需求部门应组织研判空档期需求并提出采购申请,省分公司采购实施部门应立即启动紧急采购确保供应不断档,在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招标范围以外的,可向现有集采结果的中标/中选供应商进行定向谈判采购,但不得将应当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第十三条“(五)单一来源采购(定向谈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5.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因此本项目向****公司2023年单管塔产品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4 月 28 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纳入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城门镇大浦路6号铁塔大厦4楼
邮编:350019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591-****8289
(二)采购代理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信平路10号
联系人:钟华东
手机号:183****5846
邮箱:****@chinaccs.cn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