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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校舍建设项目等四个项目监理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4.安全专监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得5分,本项满分5分。”
变更为:“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4.安全专监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得5分,本项满分5分。”
2、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