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职业培训管理,提高职业培训质量,推进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走深走实。根据《******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68号)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就业创业培训实施办法》(广人社办发〔2022〕11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需公开认定建立**县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入库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需求,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面向**市内公开认定一批教学实力强、培训经验丰富、培训质量好、满意度高的职业培训机构,科学建立我县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库。
二、认定入库范围
依法设立,经人社部门备案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学的**市内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
三、认定入库数量
本次拟认定入库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总数为18家(专班类6家、劳务品牌类4家、技能培训类6家、创业类2家)。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学的相关资质,且正常办学(年检合格)两年以上。
(二)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各类职业培训业务,具有较好的职业培训工种基础和业绩,能够按****保障部门的要求,有能力承担各类职业培训任务。
(三)具备承担所申报职业工种必须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
1、教学场地要求:①租用场地租赁期不少于3年(提供租赁合同),自用场地需提供房产证等凭证材料;②办公场地及设备满足工作需要,办公面积应不少于50平方米,配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多媒体教学、通讯设备等;③理论教学场所应在300平方米以上,桌椅、讲台和黑板等设施齐全;④有满足实操教学需要的操作场地150平方米以上,一般按2.5平方米/人设置;⑤教学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有关规定。
2、设施设备要求:设施设备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每个职业工种实训设备与培训学员之比不低于1:8;必须具备室内授课和室外实训授课等必备的监控监管设施设备(如:固定和移动摄像头等)。
3、师资要求:教师知识结构和人员配备合理,每个专业应具有理论课、实训课专(兼)职教师各1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教师上岗资质条件;专业课教师、****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并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教学管理严谨,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学校近两年内没有发生学员重大投诉事件,****纪委监委、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调查处理,无违反职业培训相关规定处罚记录。
(五)有专(兼)职财务人员,财务账目管理规范,支出符合《****财政厅******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财政局****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广财社﹝2020﹞29号)相关规定。
五、申报材料
(一)**县公开认定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入库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年检合格的职业培训办学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师资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
(四)办公、培训和实训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备、设施的清单,所申请培训工种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六)申报类别、工种近两年工作业绩材料;学校近两年内无重大投诉,****纪委监委、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调查处理等证明材料。
(七)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专兼职专业教师的聘用合同和资格证书(包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财会人员的会计证书复印件和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指导员证书复印件;专职教师需提供申报之日前半年的社保证明。
(八)各项组织管理制度。
(九)其他相关材料。
六、认定入库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公告(http://www.****.cn/)。
(二)递交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须按公告发布的职业培训类别、工种(见附件2)向****递交书面申请,****按照申报要求进行初审。
(三)评比认定。凡经初审合格的申报机构,由****牵头,****纪委监委、县财政局、****中心等部门组成相应的评审组对各申请机构的工种设置、设备设施、培训条件、师资配备、培训绩效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按照评分要求据实现场打分,评审组与申请机构同时现场签字确认。所有实地考察评估结束后,评审组及时汇总,按照培训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做出入库评估意见,****依据最终评估意见,确定入库机构。
(四)公示名单。认定****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建立**县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承训机构库。
七、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就业促进培训股(****社区**街2号劳动大厦三楼304室),联系人:王豪 联系电话:0839-****298。
八、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根据各自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特点和优势,可自行选取不超过2个培训类别进行申报,每个类别申报工种不超过3个。
(二)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需按照规范、完整、真实有效的原则提交。所需复印件材料上要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字样。
(三)资格审查贯穿始终,申报单位如存在谎报、造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机构申请入库资格,并纳入我县职业培训黑名单。
(四)承训机构认定入库有效期限为1年,从发布认定入库时间起算。经认定入库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只具有承接入库后年度内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资格,具体培训类别、工种和任务将根据我县当年度产业发展、群众意愿需求和上级下达我县年度培训任务等因素做适时安排,并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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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