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中心基础设施项目--纬三路(经一路至经五路段)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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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北****中心基础设施项目--纬三路(经一路至经五路段)立项的函》(北铁建函〔2023〕10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心片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路网建设,改善**区交通状况,提高**区城市化水平、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发展,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我局原则同意北****中心基础设施项目--纬三路(经一路至经五路段)建议书提出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代码:****。
二、项目名称:北****中心基础设施项目--纬三路(经一路至经五路段)。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纬三路(经一路至经五路段) 道路起点接规划经一路,终点接经五路,道路全长1071.949m,道路规划红线宽20m,为城市支路,按设计速度 30Km/h,双向二车道的单板块道路设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预埋套管工程、通信预埋套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717.31万元,工程费2447.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2.8万元,预备费567.0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等多种方式解决。
七、请据本批复文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530028。)
******改革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