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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海峡国际湾区三期96-100号楼电梯厅及过道装修工程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拾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更改成“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拾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招标文件涉及与以上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7.1.1、条款7.1.2均由“详见已发布的材料”修改为:“本招标项目不要求”。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7.1.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具体内容详见与本答疑纪要一起发布的附件1。 四、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内容为准。 | ||||
招标人:****(盖章) 2024年4月26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4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