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委托******分所(代理机构)拟对“****房间及包间木地板更换、置换和防水处理”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网络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房间及包间木地板更换、置换和防水处理。
(三)最高限价(含税):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或服务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多层实木地板 | 品牌标准尺寸 (带锁扣,厚1.5cm) | ㎡ | 122 | 146.00 | 17812.00 | 品牌:圣象、大自然、森达等并提供产品合格证;耐磨≥6000转;****酒店方确定;含铺设安装人工费 |
2 | 脚线 | 8.5cm高 | m | 60 | 26.00 | 1560.00 | 依据方案进行施工,更换脚线配套木地板;****酒店方确定) |
3 | 原有地板置换铺设(利旧) | | ㎡ | 26 | 18.00 | 468.00 | 拆除换下破损木地板(拼接以上更换房间及包间换下利旧的木地板,包括脚线) |
4 | 淋浴间防水处理 | 1.8㎡ | 项 | 1 | 760.00 | 760.00 | 包括材料、人工费(716房间淋浴间及外部地板下面防水处理后进行木地板置换) |
5 | 原有地板拆除 | 房间5个及包间1个 | ㎡ | 148 | 7.00 | 1036.00 | 拆除房间511、702、708、716(局部)、816(局部)木地板和4F女娲包间 |
6 | 拆除清运材料及垃圾 | 垃圾建渣清运 | 项 | 1 | 350.00 | 350.00 | 拆除余下破损木地板清运至地下室堆放;余下垃圾建渣清运 |
7 | 含税合计金额 | 21986.00 | 供应商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注:最终报价根据供应商网络竞价的预算单价下浮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机具费、车辆运输费、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处置费、安装、服务费、协调等完成本项目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项目概况:
1.将3个酒店房间(511、702、708)原有木地板拆除,更换多层实木地板共计约66平方米;
2.****餐厅4F包间(女娲)原有木地板拆除,更换多层实木地板约56平方米;
3.将2个酒店房间(716、816)原有部分木地板拆除,拼接上述更换客房及包间换下利旧的木地板,包括脚线,共计约26平方米;
4.酒店客房716淋浴间防水处理:拆除靠淋浴间木地板并进行地面防水处理及淋浴间内地面、立面原有玻璃胶拆除,保证地面干燥、清洁,重新进行防水处理(灌胶)后,再进行打胶处理;
5.拆除清运材料及垃圾,拆除余下破损木地板清运至地下室堆放;余下垃圾建渣清运。
二、采购要求
(一)多层实木地板采购品牌
1.圣象、大自然、森达等同质量品牌;
2.规格、型号:多层(三层)实木地板以品牌标准尺寸为准,1.5cm厚,颜色由采购人确定;
3.脚线采用配套8.5cm高度,****餐厅4F包间(女娲)拆下脚线置换其余房间木地板更换时,损坏的脚线约60米;颜色匹配木地板色,由采购人确定。
(二)服务要求
1.工期:20个自然日,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施工,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停工的,则工期顺延。
2.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材料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配套材料合格证等;
4.以上所有面积均包含损耗率:共计多层实木地板更换122平方米(更换配套脚线60米);置换原有地板26平方米;防水处理1.8平方米;
5.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自然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施工方案及样品材质、颜色等送采购人确认,经采购人确认后20个自然日内完工。
(三)付款方式
完工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5个自然日内支付至合同含税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
质保金的退还: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供应商在申请付款时需提供请款申请,并开具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未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延迟付款至供应商提供后支付,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采购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清单项的价格,由双方确认,确认为市场价的按下浮比例下浮,确认为采购价的不下浮。
注:下浮比例=供应商最终报价下浮比例。
(四)供应商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前往现场进行全面勘察,现场勘察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该项目的情况,对该项目所有情况无异议,中标后,不论该项目存在任何问题,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采购合同(附件请到项目公告页面自行下载)。
三、参与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参与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ya.****.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网络竞价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二)请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100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
①以现金形式。****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②以保函形式提交。供应商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系统申办保函。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公告截止时间,在保险合同履行内保持有效。
备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三)保证金的退还
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函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作废。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并将保证金余额直接划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由采购人处置: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五)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的10%****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在合同签订前3个自然日内支付至采购人对公账户,全部验收合格后5个自然日日内无息退还。
(六)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近三年来无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无行贿等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无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无行贿等犯罪记录。
备注: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可多次更新上传资料,公告结束后上传的资料将无法更新更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核供应商上传的资料,同时采购人将前往供应商厂区进行实地查勘,若审核未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六、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4年4月28日09:00至2024年4月30日17:00。
1.公告期满,若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若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交易所交易规则,在公告期结束后,******分所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同时采购人将前往供应商厂区进行实地查勘,确认其是否满足竞价资格。
(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100%;
(2)减价幅度(整数倍):1%;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5)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竞价资格的意向供应商,须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进入阳光采购平台“投标网络竞价大厅”,根据竞价规则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竞价结束,报价最低者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八、合同签订、验收和保修
(一)签订合同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与采购方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二)验收和保修
1.工程完工后,提供相关资料书并面通知采购人验收。
2.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达到合格。
3.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应由供应商提供免费维修;无法修复的,予以免费更换。若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商品损坏或超出保修期限的,可由供应商负责维修,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质保到期后供应商应组织采购人对提供的合格产品进行质保到期确认,如未进行确认,质保期顺延至双方确认为止。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未确认的情况,由供应商无条件更换后再进行确认。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交易所****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000.00元。
服务费收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分所
开户行:****公司**分行
账号:811********00815510
十、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在**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ya.****.com/#/index)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
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136****9172
代理机构:******分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5—****156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