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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行验收,并编制了验收报告,现进行公示。
电话:024-****1789
公示起始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
以下是项目验收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验收全本 |
****八面城主库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 | **省**市**县八面城镇东街兰家委3组 | **市****公司 | 验收监 测报告 |
下载****直属库八面城库区验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