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函〔2024〕199号
各市、****建设局,****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引导企业争创精品优质工程,确保“**杯”优质工程房屋市政工程认定复查工作进展顺利,根据《**回族自治区“**杯”优质工程认定办法》(宁建规发〔2022〕5号)、《**回族自治区“**杯”优质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认定实施细则》(宁建规发〔2022〕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认定复查工作流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认定复查工作在****建设厅领导下进行,****管理处有关人员和自治区****总站、****联合会、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组成认定复查组,具体开展认定复查工作。****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复查时间
原则上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开展集中认定复查工作。
三、复查地点
自治区境内复查项目所在地。
四、现场复查流程及内容
根据《“**杯”优质工程房屋市政工程认定复查评价打分表》(见附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情况介绍(包括:工程特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水**质量评**果;工程创优亮点、有无工法等)。
(二)建设、使用、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机构对申报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三)工程有关的管理、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提供原件的资料须提供原件)。
(四)工程实体质量,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应予满足。
(五)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回族自治区“**杯”优质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认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进行复查工作。复查人员对打分、评选等环节严格保密,不得向与查验项目相关人员以任何形式泄漏,否则需承担相应纪律责任。
(二)各参评“**杯”优质工程企业在接到通知后,按照《“**杯”优质工程房屋市政工程认定复查评价打分表》,做好准备工作,逐项查漏补缺。各市、****建设部门要做好对参评企业指导,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关于《**回族自治区“**杯”优质工程房屋市政工程认定复查评价打
分表》的说明
2.**回族自治区“**杯”优质工程房屋市政工程认定复查评价打分表
****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