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德电扬子汽车有限公司纯电动商用车车身底盘车架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0]454号)

审批
安徽-滁州-琅琊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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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纯电动商用车车身底盘车架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0]454号)
发布时间:2020-12-02 11:27

******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公司纯电动商用车车身底盘车架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市菱溪路314号,租赁****公司(原****扬子****公司)现有厂区及车间设备,面积约460亩,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车身底盘车架30000台(套),零部件6万套。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由焊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烟道排放,且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项目以焊接车间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食堂废水经隔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相关标准后排****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液压油、废矿物油等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5、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分局按照《****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请**市生态****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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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

抄送:**市生态****支队、****分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