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猎头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预算(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猎头服务标准,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项目概况:采购人拟以框架协议采购的方式选聘3-5家猎头服务机构采购,建立猎头服务供应商**库,拓宽猎头**机构来源渠道,满足公司发展。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六)框架协议期限:2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格: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1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1月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诚信负面清单;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无。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四、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银行账户转账至招采平台提示的指定账户,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须一致。供应商在交纳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供应商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二)保证金交纳期限:2024年4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17日11时00分(以招采平台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保证金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无效。
(三)保证金的退还:
保证金的退还:成交候选人公示或成交结果公告结束(若有质疑或投诉的,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成),发出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的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框架协议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告或邀请及采购文件的要求结算成交供应商及成交候选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注:提供合同原件(加盖采购人、供应商公章)1份给采购代理机构归档,未及时提供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招采平台不承担相应责任;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不退还情形:
(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4月30日9:00至2024年5月16日17:00(**时间)。
(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注册并****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https://www.****.com/#/purchase/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word文档采购文件仅供潜在供应商参照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内容负责;采购文件以采购人加盖鲜章的扫描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份,****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采购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与资格不能转让),转账前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采购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采购文件)。
注:未按照本项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参与资格。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17日11时00分(**时间)。
(二)开标地点:**省**市**区裴城路1089号(**发展大厦1****交易所**分所)。
响应文件由潜在供应商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送达。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1个工作日。
八、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信****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https://www.****.com/#/purchase/index)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其他公开媒体同时发布公告信息,****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