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沣河防洪治理项目勘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沣河防洪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沣河防洪治理项目勘测设计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项目初设批复总勘测设计费的90%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市**区长**路拓基金座C座2203室 联系方式:0551-****561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29日10:00 | 计划工期 | 10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工期 | 100日历天 | ||||||
地 址 | **市**区洞庭路60号 | ||||||||
费率(%)/投标报价(元) | 批复相应阶段总勘测设计费的80%/小写金额****0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任东红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
****083/201****0010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所有报告编制深度和质量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1. 雄**区萍河左堤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 2. **省邛海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邛海生态清淤工程)勘察设计; 3. 潴龙河(含千里堤)治理工程(**段)总体勘察设计; 4. **省昌** 2020-2021 年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勘察设计。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1.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穿黄河工程设计获**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2.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穿黄河工程勘察获**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3.黄河**水利枢纽工程获**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4.黄河**水利枢纽工程获**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5. 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基础信息测量及复核项目获**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6.****地区(**中**)城乡饮水安全部水源工程获2019-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 ||||||||
企业业绩 | 1.雄**区萍河左堤防洪治理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 2.**省邛海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邛海生态清淤工程)勘察设计; 3.****段(四环-入**)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4.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段)总体勘察设计: 5.**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设计服务; 6.**省昌** 2020-2021 年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勘察设计; 7.潴龙河(含千里堤)治理工程(**段)总体勘察设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浙****设计院****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行业设计甲级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工期 | 10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巷66号 | ||||||||
费率(%)/投标报价(元) | 批复相应阶段总勘测设计费的80%/小写金额****0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方海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正高级工程师 | ||||||
AY****00793/ G****359064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所有报告编制深度和质量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1.杭嘉**排通道后续工程(**段)勘察设计; 2.**市寿**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咨询及勘察设计; 3.**市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咨询及勘察设计; 4.东苕溪防洪后续西险大塘达标加固工程(**市段)。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1.扩大杭嘉**排**三堡排涝工程获**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2.**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北片)获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3.扩大杭嘉**排工程(**部分)获2022****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综合类三等奖; 4.姚江上游西排工程获2022****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综合类一等奖; 5.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澥浦闸站获2021****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综合类三等奖。 | ||||||||
企业业绩 | 1.杭嘉**排通道后续工程(**段)勘察设计; 2.**市寿**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咨询及勘察设计; 3.**市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咨询及勘察设计; 4.“**水网”-松古**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5.东苕溪防洪后续西险大塘达标加固工程(**市段); 6.苕溪**入湖河道整治后续工程(**段)勘测设计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行业设计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 投标工期 | 100日历天 | ||||||
地 址 | ****开发区**路9号 | ||||||||
费率(%)/投标报价(元) | 批复相应阶段总勘测设计费的80%/小写金额****0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洪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正高级工程师 | ||||||
****976/223********1120023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所有报告编制深度和质量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1.**市**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区乡村**工程一 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任负责人业绩); 2.**县义城圩水环境综合治理设计项目(任负责人业绩); 3.**县“十四五”中小河流**河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任负责人业绩); 4. 河****沟、西磑口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设计(任负责人业绩)。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1.**市里**防洪控制工程获**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2. ****翻水站更新改造工程获**省优秀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奖; 3. **县唐响河闸拆建工程工程获**省优秀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奖; 4. 白马湖上游九条中小河道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草泽河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工程获2021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测设计奖; 5. **市胥浦**段综合整治工程(328 国道~**坝)项目获2020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测设计奖; 6. ****泵站更新改造工程获2019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测设计奖; 7. **县淮河干流综合治理生态廊道示范建设项目获2022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测设计奖; 8. **市古黄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获2019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测设计奖; 9. **市沿江生态廊道工程项目获2020年度江****设计行业奖优秀水系统工程专业; 10. **县淮河干流综合治理生态廊道示范建设项目获2022年度江****设计行业奖优秀水系统工程专业二等奖; 11. **市白马湖上游中小河道花河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获2022年度江****设计行业奖优秀水系统工程专业三等奖; | ||||||||
企业业绩 | 1.涪江右岸**县回马镇段防洪工程项目; 2.**县**镇重点圩口(金同联圩等圩口)提升达标工程设计; 3.**县义城圩水环境综合治理设计项目; 4.**县“十四五”中小河流**河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 5.**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饮马河综合治理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 ||||||||
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6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 地址:**县**镇蓼中路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564-****023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县**镇泽沟小区A区商业楼****车站对面)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564-****089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办公室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 地址:**县**镇泽沟小区A区商业楼****车站对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64-****089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