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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2024-05-06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处理站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辉****镇刘船口小区
中标(成交)金额:¥194.8708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6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处理站建设项目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 数量:1批 单价:****708.00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贾航、张世娟、李季学、刘洺希、张玉晶、曹连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向中标单位收取,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辉**抚民镇**村
联系方式:133****0521
名 称:****
地 址:**省辉****镇春佳地产14****门市
联系方式:王媛媛132****5253
项目联系人:李季学
电 话:133****052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