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30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
预算金额:20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03.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防治范围包括宁宿徐、连徐、四环、徐济等高速公路,徐海、徐丰、徐沛、104等国道、省道和市县一级公路两侧各50米的绿化带,以及黄河故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美国白蛾和杨舟蛾发生区。绿色通道总计防治面积为15万亩。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6月中旬10月(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根据虫情发展为准。在确保防治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完成飞防作业任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提供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请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6.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无重大飞行安全事故(以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s://safety.****.cn/index/initpage.act。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无因飞防引起的(鱼、虾、蟹、蜂、蚕等死亡现象)的次生灾害事故或因飞防引起的民事纠纷等,提供承诺书备案留存。)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①投标人须是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商业运行合格证且同时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的独立法人;(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②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航空资格且同时具有林业有害生****公司(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经营许可证、商业运行合格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③投标人须拥有直升机(或固定翼飞机)2架及以上(含2架)载重量800公斤及以上(含800公斤)适合飞防用直升机(或固定翼飞机)的占有权,(以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为准,所使用飞机国籍登记证发给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民航局备案的投标人《运行规范》航空器清单页扫描件,民航局网站截图,加盖电子签章)。
4.④投标单位药剂要求:所使用药品要求所用药剂及生产厂家需从《关于转发《****草原局****中心关于推荐林业用农药产品的通知》的通知》(苏检防【2021】21号)附件中林业用农药产品推荐名单选取,提供针对本项目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药品三证复印件扫描件(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康宽类药剂提供供货承诺、加盖电子签章。
时间:
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4-05-30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09:30)前。
2、2024年5月13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5月13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175****5226
地址:**省**市淮**路29****广场A塔3623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8fd5423baf464e31a376a6e3e67b727d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镜泊西路7号
联系人:杜伟
联系电话:199****9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淮**路29****广场A塔3623室
联系人:李云泽
联系电话:0516-****8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泽
电话:0516-****8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