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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县简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37.55元(大写:玖佰伍拾伍万零柒佰叁拾柒元伍角伍分,详见答疑文件);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2(3)市场信用信誉(商务标)评分标准中市场信用”修改为: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①经水利****协会认定为施工类A级及以上等级(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的得1.5 分; ②其他情况得 0 分。
3、同一投标人只能参与本批次山洪沟治理项目中的1个项目投标,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按照本批次山洪沟治理项目开标顺序拒绝后面所投项目投标。(本批次项目包含**县王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县**沟山洪沟治理工程、**县孙家沟山洪沟治理项目、**县简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县香溪河(纸坊河段)山洪沟治理工程、**县**河山洪沟治理工程6个项目);
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2024年05月7日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此次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制作投标文件;
5、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已随本次澄清公告同步发布。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地址:**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9号
联系人:李植俊
电话:0717-****4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弘洋拉菲小镇别墅区9#楼9-3
联系人:陈瑶
电话:0717-****808、159****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