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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23标段抽样检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4年**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农业农村局以荆农函〔2024〕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级财政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23标段抽样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省**县 建设规模: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6万亩(**1万亩、改造提升1.6万亩)涉及三湖管理区、资市镇、沙岗镇、郝穴镇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对2024年**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的三湖管理区、资市镇、沙岗镇、郝穴镇进行抽样检测。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0个标段,第7-8标为施工监理;第9-16标为施工;第17-19标为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第20标为农田输配电工程;第21标为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第22标为平行检测;第23标为抽样检测;第24标为竣工测量;第25标为农业科技(农田监测)设备及安装工程;第26标为决算审核(跟踪审计)。本标段为2024年**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23标段抽样检测。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1)投标人只可对本次招标项目20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投多个标段则作为废标处理。(2****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3)本标段实际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到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3)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60 个月)至少承接过 1 项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或千亿斤粮食生产田间工程项目或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5)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6)投标人只能就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投标,若发现投标人对2个及以上的标段进行投标,则对该投标人的所有投标作废标;(7)验收均要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3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开标。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交5份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6.2**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 6.4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5313、159****1850。 6.5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6.6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6.7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农业农村局,电话 0716-****245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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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7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