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涓河治理K1+600-K3+100外运工程量涉及河沙处置项目
项目标题 | ****所属涓河治理K1+600-K3+100外运工程量涉及河沙处置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4/5/8 9:00:00 | 期满日期 | 2024/5/20 17:00:00 |
所属乡镇 | 不限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资产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414.17万 |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所属涓河治理K1+600-K3+100外运工程量涉及河沙处置项目 | 414.17万元 | 414.17万元 | 2024年5月8日至 2024年5月20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 | ||||||||||||
住 址 | **县城文化路11号 | |||||||||||||
机构类型 | 机关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所属涓河治理K1+600-K3+100外运工程量涉及河沙处置项目 | ||||||||||||
所在地 | 涓河治理K1+600-K3+100(小茅庄****处理厂北) | |||||||||||||
标的明细 | 序号 | 名称 | 面积(㎡) | 外运方量(m3) | 单价/m3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河沙 | 159594.40 | 336719.40 | 12.30 | ****700.00 | 该范围内含土量较大。受让方需按照测绘范围、深度与数量进行开挖,并自行承担采挖、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 | ||||||||
合计 | ****700.00 | |||||||||||||
该项目标的明细为****事务所出具,具体详情见日华峰评报字【2023】第112号评估报告。 | ||||||||||||||
标的简介 | 该项目资产位于涓河治理K1+600-K3+100(小茅庄****处理厂北),面积159594.40㎡,外运方量336719.40m3,单价12.30元/m3。 | |||||||||||||
重大事项披露 | 该范围内含土量较大。受让方需按照测绘范围、深度与数量进行开挖,并自行承担采挖、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见 202********507********9222.doc )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 ||||||||||||
批准内容 | 同意****所属涓河治理K1+600-K3+100外运工程量涉及河沙处置项目,以不低于评估价格414.17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事务所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5日 | |||||||||||||
评估结果 | 414.17万元 | |||||||||||||
备案单位 |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14.17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资产应严格按照评估报告及测绘报告(见附件)处置,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数量、质量保证责任。本项目转让后所产生的费用均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资产后,应自行协调解决相邻及相关单位、村庄的关系。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资产后,在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各类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保证施工及资产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环保要求及施工方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运输车辆须具有运输资质等),且自行承担资产装卸、运输等各项费用及相关后果和法律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后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资产运输完毕,如未能按规定时间将资产运输完毕,甲乙双方均同意本合同已完全履行,乙方自愿放弃相关权利,且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6、意向受让方在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需缴纳验收保证金按成交价格的10%取整收取(不低于1万元),由转让方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进行现场测绘清算,根据现场测绘结果查验无误后,验收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7、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视同了解埋藏矿产品不可预见性及了解项目所处位置、环境,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在后续经营和销售过程中应依法依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法人资格,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具备受让条件。 2、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以公户缴纳为准,不接受个人缴纳。 3、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回单(购买方公户),购买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大于挂牌价值)。 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银行流水、股票账户余额等,余额需高于挂牌价格)。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2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5月20日17时前缴纳至****指定账户。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414.17万元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 | ||||||||||||
联系人 | 杜女士 | 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633-****969 | 0633-****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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