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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及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委托评估的**琅****公司**县**-木屐山**玻璃用石英岩矿11号段(含深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2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下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后送至****。
通讯地址:**市龙蟠大道109****规划局地质矿产科
邮政编码:239000
联系电话:0550-****735
电子邮箱:****@163.com
欢迎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改进我们的工作。
<附件2:**琅****公司**县**-木屐山**玻璃用石英岩矿11号段(含深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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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