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工服招标(2024)0119号
2、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F)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4月29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2、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3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成员单位担任,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24:00(**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 (**时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现变更为
1、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4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成员单位担任,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24:00(**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4日09时30分 (**时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8日
2、本次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在系统中重新下载变更后的答疑文件,并按照修改变更后的答疑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城兴华西路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9-****220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东路369号B-7幢2-101
联系人:秦女士
电 话:0379-****7687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7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