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社发局,**管理局农林办:
为进一步做好**市“菜篮子”****基地(以下简称“菜篮子”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优化申报程序,根据《**市“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洪农局规〔2024〕1号),决定开展“菜篮子”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范围和标准
1.支持对象。依法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正常运营两年以上。
2.支持范围。****基地正常营运维护、完善基地基础设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品种改良、技术推广、仓储冷链、数字农业、环境整治、质量追溯系统建设等。
3.支持标准。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基地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二、申报数量及条件
全市共认定20个“菜篮子”基地。按照应报尽报、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申报条件应符合《**市“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
三、认定程序
1.主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乡镇(街道、管理处)主动申报,经乡镇(街道、管理处)初审后,正式行文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乡镇(街道、管理处)申报情况建立县级“菜篮子”****储备库,并报市级备案。
2.县区初审。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的主体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实主体资格条件等,包括营业执照、信用报告、生产基地(栏舍)平面图、用地手续、生产许可、农产品质量安全证明材料(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土地流转证明、规模证明材料、产能证明材料等。现场核查后,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编制申报材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进行评审打分,形成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推荐上报。
3.市级核定。市农业农村局对县区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材料复审及实地考察,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文予以认定,并颁发标志牌。
四、申报材料
(一)**市“菜篮子”****基地申请表(附件2);
(二)**市“菜篮子”****基地申报主体承诺书(附件3);
(三)信用报告、营业执照、生产基地(栏舍)平面图、相关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自检室、视频监控设备(智慧农业)等照片及视频监控画面截图等有效申报材料;
(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组织架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制度、产品质量管控制度、动物疫病防控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
(五)与本市农产品经营者签订的农产品购销合同(自产自销者另行提供说明和证明材料);
****基地及其产品获得的各项认证证书或荣誉证书文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七)其它有关材料。
申报对象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材料按上述次序装订成册上报县区农业农村部门,除申请表及承诺书外,所报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压实属地责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积极组织并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市级“菜篮子”基地。要对辖区内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严格初审,并以正式文件出具推荐意见。
(二)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努力防范资金风险。严格“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确保资**全。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于5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意见电子及纸质档(一式3****农业农村局市场与涉外科。
联系人:魏勇 ****6682 ****@163.com
附件:1.**市“菜篮子”****基地申请表
2.**市“菜篮子”****基地申报主体承诺书
3.**市“菜篮子”****基地认定评分表
4.2024年**市“菜篮子”****基地推荐名单
****
2024年5月8日
附件1
**市“菜篮子”****基地申请表
申报主体名称 | ||||||
申报主体类型 | (要写明主体评定等级,如国家级龙头企业、******社等) | |||||
注册时间 | 基地投产时间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基地地址 | ||||||
基地类型 | □蔬菜基地 □生猪基地 □牛羊基地 □肉禽基地 □蛋禽基地 □水产基地 | |||||
基地员工数(人) | 带动农户数(人) | |||||
种植/养殖面积(亩) | ||||||
设计规模 | 存栏 万头(羽)/出栏 万头(羽) | |||||
年产量(蔬菜、水产品、蛋用“吨”做单位,生猪用“头”,禽类用“万羽”做单位) | □吨 □头 □万羽 | 年销售额(万元) | ||||
产品种类 | ||||||
检测技术人员(人) | 产品开具“区块链溯源+合格证” | □是 □否 | ||||
基地基本情况简介(300字) | |
(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质、规划、环保、质量安全等) | |
****政府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开发区、管理局)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申报主体承诺书
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市“菜篮子”****基地,认真做好材料申报工作。现就申报事项承诺如下: 1.本单位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凡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基地有关事项,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服从本市应急调度,如遇****政府号召,及时调整生产供应计划,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维护价格稳定,不囤货、不哄抬物价。 特此承诺。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4年**市“菜篮子”****基地认定评分表
申报主体名称:
基地类型:□蔬菜基地 □生猪基地 □牛羊基地 □肉禽基地 □蛋禽基地 □水产基地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评分依据 | 评定 得分 |
1 | 生产规模 (25分) | 蔬菜基地: 1.****基地种植面积达100亩(其中设施蔬菜面积达50亩以上),计20分,种植面积每增加20%,加0.1分,直至满分25分。 2.****基地种植面积达150亩,计20分,面积每增加20%,加0.1分,直至满分25分。 3.以食用菌种植面积认定的,种植面积达5亩,计20分,面积每增加20%,加0.1分,直至满分25分。 | 1.农业设施用地备案资料、基地航拍图或勾图,****基地或钢架大棚范围; 2.土地流转合同等。 | |
生猪基地: 生猪饲养栏舍面积达3000平方米或母猪饲养栏舍面积达2500平方米,计15分,面积每增加10%,加0.1分,直至满分25分。占地面积符合生猪养殖需要,每头能繁母猪占地40平方米以上,每减少2平方米扣1分。 | 1.养殖备案登记表、土(林)地备案手续、土(林)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2.养殖场布局平面图(含每栋栏舍建设面积)。 3.生猪提供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蛋禽提供环境影响登记表复印件。 | |||
牛羊基地: 肉牛、肉羊饲养栏舍面积达1000平方米,计15分,规模每增加10%,加0.1分,直至满分25分。 | ||||
肉禽基地: 肉禽养殖饲养栏舍面积达2000平方米,计15分,规模每增加10%,加0.1分,直至满分25分。 | ||||
蛋禽基地: 蛋禽年存笼能力达10万羽(存笼能力按10羽/平方米/层估算),计15分,规模每增加10%,加0.1分,直至满分25分。 | ||||
水产基地: 池塘养殖面积达200亩,或大水面养殖1000亩,工厂化设施养殖面积达1000平方米,计15分,规模每增加10%,加0.1分,直至满分25分。 | 1.《水域滩涂养殖证》。 2.基地布局平面图彩色复印件。 | |||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评分依据 | 评定 得分 |
2 | 生产能力 (25分) | 蔬菜基地: 1.基础设施:基地内水网、路网完善,能确保旱能灌、涝能排,计5分。 2.节水设施:应用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节肥设施,计5分。 3.配套设施:基地内具有产品转运车辆得1分、具有分拣或包装车间2分、具有冷链运输车辆得2分,计5分。 4.机械化水平:有小型耕地机、开沟机、覆膜机、播种机、自动喷药机、除草机等农机具或具有菌菇种植所需要的生产和灭菌等相关设备且总数达5台套及以上,计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5.周年生产能力:土地利用率高,实现周年均衡供应,计5分。 | 相关图片、采购合同、票据、销售合同及销售台账、现场核查。 | |
生猪基地: 年出栏生猪达10000头,或能繁母猪存栏达500头,计15分,每增加10%,加0.1分,直至满分25分;每减少5%,减1分。 | 根据本年度的生产记录、销售凭证、养殖栏舍面积、出栏检疫票等综合核定。能繁母猪数量根据本年度的生产记录和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数据等综合核定。 | |||
牛羊基地: 肉牛养殖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羊养殖年出栏1000头以上,计15分,每增加10%,加0.1分,直至满分25分;每减少5%,减1分。 | ||||
肉禽基地: 肉禽养殖年出栏10万只以上,计15分,每增加10%,加0.1分,直至满分25分;每减少5%,减1分。 | ||||
蛋禽基地: 产禽蛋达1000吨,计15分,每增加10%,加0.1分,直至满分25分;每减少5%,减1分。 | 根据本年度的生产记录、销售凭证和销售收入财务凭证等综合核定。 | |||
水产基地: 年产量200吨以上,当年产量达近两年平均值98%以上,计15分,每增加1%,加0.1分,直至满分25分。 | 1.本年度及近两年生产日志。 2.销售凭证。 3.饲料购买凭证。 |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评分依据 | 评定 得分 | |
3 | 环境条件 (10分) | 蔬菜基地: 1.产地环境条件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种植条件良好,周边无污染源,计2分。 2.基地生产区域相对集中连片,计1分。 3.园地无农膜、农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计2分。 4.无杂草丛生,田园田貌佳,计1分。 5.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计2分。 6.菜园沤肥池、农药使用、用火用电等生产设施无安全隐患,计2分。 | 根据资料和现场核查确定。 | ||
生猪基地: 1.选址应位于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符合用地规划,具有土地备案手续。水源充足,通风良好,供电稳定;远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生活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计1分。 2.场区布局合理,净道与污道分开,不交叉;生产区、生活区等各功能区分开且布局合理;栏舍设计合理符合所饲养畜禽生产工艺流程,计1分。 3.基地建有粪污处理和**化利用设施设备,技术模式选择合理,设施先进运转正常,排放物不污染周边环境,计2分。 4.有兽医室,有防鼠、防鸟设施;场区入口有车辆、人员消毒设施,各生产单元入口有消毒室且执行良好,计2分。 5.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计2分。 6.养殖场生产设施无安全隐患;粪污贮存设施设置了通风通气、临池安全防护栏、安全盖板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计2分。 | 1、乡镇出具的非禁养区证明。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资料。 4、根据资料和现场核查确定。 | ||||
牛羊基地: 1.选址应位于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符合用地规划,具有土地备案手续。水源充足,通风良好,供电稳定;远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生活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计1分。 2.场区布局合理,净道与污道分开,不交叉;生产区、生活区等各功能区分开且布局合理;栏舍设计合理符合所饲养畜禽生产工艺流程,计1分。 3.基地建有粪污处理和**化利用设施设备,技术模式选择合理,设施先进运转正常,排放物不污染周边环境,计2分。 4.有兽医室,有防鼠、防鸟设施;场区入口有车辆、人员消毒设施,各生产单元入口有消毒室且执行良好,计2分。 5.牛场、羊场具有牧草加工、贮存等场所;牛、羊场有运动场所,计1分。 6.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计1分。 7.养殖场生产设施无安全隐患;粪污贮存设施设置了通风通气、临池安全防护栏、安全盖板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计2分。 | |||||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评分依据 | 评定 得分 | |
3 | 环境条件 (10分) | 肉禽基地: 1.选址应位于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符合用地规划,具有土地备案手续。水源充足,通风良好,供电稳定;远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生活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计1分。 2.基地场区布局合理,净道与污道分开,不交叉;生产区、生活区等各功能区分开且布局合理;栏舍设计合理符合所饲养畜禽生产工艺流程,计1分。 3.基地建有粪污处理和**化利用设施设备,技术模式选择合理,设施先进运转正常,排放物不污染周边环境,计2分。 4.有兽医室,有防鼠、防鸟设施;场区入口有车辆、人员消毒设施,各生产单元入口有消毒室且执行良好,计2分。 5.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计2分。 6.养殖场生产设施无安全隐患;粪污贮存设施设置了通风通气、临池安全防护栏、安全盖板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计2分。 | 1、乡镇出具的非禁养区证明。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资料。 4、根据资料和现场核查确定。 | ||
蛋禽基地: 1.选址应应位于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符合用地规划,具有土地备案手续。水源充足,通风良好,供电稳定;远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生活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计1分。 2.场区布局合理,净道与污道分开,不交叉;生产区、生活区等各功能区分开且布局合理;栏舍设计合理符合所饲养畜禽生产工艺流程,计1分。 3.基地建有粪污处理和**化利用设施设备,技术模式选择合理,设施先进运转正常,排放物不污染周边环境,计2分。 4.有兽医室,有防鼠、防鸟设施;场区入口有车辆、人员消毒设施,各生产单元入口有消毒室且执行良好,计2分。 5.种禽有孵化间和种蛋贮藏、种苗存放场所,计1分。 6.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计1分。 7.养殖场生产设施无安全隐患;粪污贮存设施设置了通风通气、临池安全防护栏、安全盖板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计2分。 | |||||
水产基地: 1.基地道路平整、干净整洁,养殖区、生产区布局合理,每块区域有信息公示牌(面积、品种、规格、数量),计2分。 2.建有生产管理用房,配套饲料(动保)储存室,清洁整齐、干燥通风,无过期投入品,计2分。 3.养殖区域配有消防安全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养殖池溏不存在电路老化、进排水不畅、养殖工棚未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计2分。 4.基地规划科学,养殖场的进水和排水渠道分设,原则上应具有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作,计2分。 5.基地生产区域相对集中连片,计1分。 6.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计1分。 | 根据资料和现场核查确定。 | ||||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评分依据 | 评定 得分 | |
4 | 质量安全 (15分) | 1.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监管,落实“三上墙、三到户”,计2分。 2.申报主体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企业风险评级为A级,计2分。 3.具有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并安排有资质人员常态化开展质量安全准出检验,计2分,若只安排送检或委检,计1分。 4.对病虫害实行绿色防控,农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对病死水生动物和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水产养殖用水符合《中华人民**国渔业水质标准》,计2分。 5.建立电子生产档案,产品规范开具“区块链溯源+合格证”,落实“四必链”,计2分。 6.农产品每获得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计2分、圳品认定的计2分、有机认证的计0.5分、绿色食品认证计0.5分,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每个品类每项合格证或证书可累加得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 根据资料和现场核查确定。 | ||
5 | 流通销售 (8分) | 1.产品当年入驻盒马、山姆、华润Ole'等高端商超,每个品类计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2.产品当年入驻黑珍珠、****餐厅计2分; 3.当年新签约供应链企业供应到高端商超计1分。 4.****农场、盒**、****基地授牌计2分。 5.获认定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的计1分。 | 根据合同或认定文件确定。 | ||
6 | 科技创新 (8分) | 1.拥有农业生产相关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每个计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2.当年有参与科研院校科研试验项目,计2分。 3.建有农产品专用冷藏保鲜仓储设施设备,计2分。 4.具有物联网、智慧农业等先进设施设备,计2分。 | 根据资料和现场核查确定。 | ||
7 | 生产管理 (5分) | 1.基地运营年限2年(含)以上,计1分。 2.申报主体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示范社、****农场、****示范场,分别计1分、2分、3分; 3.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并上墙,计1分。 | 根据资料和现场核查确定。 | ||
8 | 综合效益 (2分) | 1.经营运转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计1分。 2.对当地农业产业具有明显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吸纳了脱贫户等困难群体就业,联农带农效益显著的计1分。 | 根据资料和随机抽查确定。 | ||
9 | 社会责任(2分) | 如遇****政府号召,及时调整生产供应计划,保障本市供应,计2分。 | 根据资料和现场核查确定。 | ||
总得分 | |||||
****开发区、管理局)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 |||||
附件4
2024年度**市“菜篮子”****基地推荐名单汇总表
****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开发区、管理局)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基地类型:□蔬菜基地 □生猪基地 □牛羊基地 □肉禽基地 □蛋禽基地 □水产基地
序号 | 申报主体名称 | 种植/养殖面积 (亩/平方米) | 年产量 (吨/头)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注:此表由各乡镇初审后,正式行文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开发区、
管理局)审核后汇总并正式上报,该表中数据信息要和申请表内容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