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华溪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统一部署,****于2023年底组织开展了《华溪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为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就《华溪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6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举办机构****
四、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听证代表名额不少于15人。在华**内(主要在华溪镇)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或者关注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的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代表等。
2、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从听证事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五、 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一)报名条件:凡在本县(主要在华溪镇)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
六、 其他事项(一)****将于2024年5月1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刊登公告,公布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等相关信息。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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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