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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圩**界圩村育秧插秧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县圩**界圩村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
预算金额: 172250.00元
最高限价: 172250.00元
联系方式: 王玉清(177****6570)
乡镇(街道) | 圩** | 村(社区) | 界圩村 |
组别 | 8 | 登记日期 | 2024-04-22 |
项目类型 | -- |
预算总额 | 172250.00元 |
资金来源 | -- |
项目周期 | -- |
项目描述 | **县圩**2024年界圩村为推**稻机插秧,促进生产机械化,提高水稻种植效益,界圩村育秧插秧水稻面积共需要650亩。育秧地点在圩**小兴村。具体要求如下:1,完成插秧的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3年6月30日。(小兴村需要提前3天完成泡田和地,)中标方按约定时间内完成插秧工作。如中标方因个人原因逾期,必须承担每延误1天1000元损失的责任。2:插秧规格要求:每亩用水稻秧盘(25CM秧盘且完整无破损,穴盘育秧基质占三分之二,泥土占比三分之一。)不低于55张。插秧每穴平均不低于 8苗,行距 25 厘米,株距 10 厘米,每处断苗距离不得大于一米,每亩断苗不得高于3 处。3: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每亩育秧插秧费用 265 元,如每亩机插高于55张,增加部分每张价格以实际栽插秧盘数量计算费用,增加部分每张4.8元,补秧每张价格按市场价格付款。秧苗生长正常(穴盘秧苗生长完整,无破损,无黄苗弱苗),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村委会,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 5000元。在栽插后30日之内,且水稻活棵生长正常,一次性退回保证金。4、甲方仅负责种子供应,每亩提供15斤种子。其他涉及育秧物资、起秧、运秧、运输环节、机插及人工等费用均有乙方负责。5、甲方提供育秧地块,乙方按每亩700元支付土地承包金。承包金于2024年6月20前支付给甲方。乙方应于2024年7月2日之前腾空育秧场地交付甲方,腾空后的土地必须恢复原样,经村委会验收合格。否则后果乙方负全责,。6、栽插完成后30日之内,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技术指导。 |
补充说明 | -- |
标段描述 | **县圩**2024年界圩村为推**稻机插秧,促进生产机械化,提高水稻种植效益,界圩村育秧插秧水稻面积共需要650亩。育秧地点在圩**小兴村。具体要求如下:1,完成插秧的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3年6月30日。(小兴村需要提前3天完成泡田和地,)中标方按约定时间内完成插秧工作。如中标方因个人原因逾期,必须承担每延误1天1000元损失的责任。2:插秧规格要求:每亩用水稻秧盘(25CM秧盘且完整无破损,穴盘育秧基质占三分之二,泥土占比三分之一。)不低于55张。插秧每穴平均不低于 8苗,行距 25 厘米,株距 10 厘米,每处断苗距离不得大于一米,每亩断苗不得高于3 处。3: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每亩育秧插秧费用 265 元,如每亩机插高于55张,增加部分每张价格以实际栽插秧盘数量计算费用,增加部分每张4.8元,补秧每张价格按市场价格付款。秧苗生长正常(穴盘秧苗生长完整,无破损,无黄苗弱苗),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村委会,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 5000元。在栽插后30日之内,且水稻活棵生长正常,一次性退回保证金。4、甲方仅负责种子供应,每亩提供15斤种子。其他涉及育秧物资、起秧、运秧、运输环节、机插及人工等费用均有乙方负责。5、甲方提供育秧地块,乙方按每亩700元支付土地承包金。承包金于2024年6月20前支付给甲方。乙方应于2024年7月2日之前腾空育秧场地交付甲方,腾空后的土地必须恢复原样,经村委会验收合格。否则后果乙方负全责,。6、栽插完成后30日之内,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技术指导。 |
报名费(材料费) | ¥0.00 |
保证金 | ¥5000.00 |
最高限价 | 172250.00元 |
成交缴款方式 | 现金支付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
自由竞价期 | 2024-05-07 09:00~2024-05-07 09:25 |
出价延时 | 30秒 |
加价幅度 | |
底价 | 172250.00元 |
成交人 | **** |
成交日期 | 2024-05-07 |
成交总金额 | 172050.00元 |
补充说明 | -- |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王南军 | 联系电话 | 130****2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