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2024至2027年第三方选址单位引入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次项目主要针对**铁塔2024年超期交付的站点,楼站(机房或楼顶平台)代谈选址服务;塔站(地面灯杆塔)以租代建,由中选单位负责提供选址、机柜(含空调)、塔、电力引入。装修、配套等建设由采购人自行完成。 本次第三方基站选址单位比选项目按**移动13个分公司划分为13个标段,
预计采购规模
注:上表为预估建设规模,实际建设规模依据网络需求调整。 由****统一比选入围,****公司根据属地二次分配原则,对站点开展二次分配。 技术参数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加盖其隶属法人公章,格式自拟),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申请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纳税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如申请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3业绩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 申请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中标的施工单位证明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 (3)相应授权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书需包含“可以使用场地”或“可以开展通信设施建设”或其他意义相近的内容,原件备查。 2.4其他要求 (1)近3年内(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因申请人责任引起****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 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按照《****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公司提供的模板)。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申请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申请。 (4)申请人应满足本比选文件第五章中的技术规范书的全部要求。 (5****公司首次摘牌成功之后,签署服务协议,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现金或保函),在上一期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本期不再继续缴纳,选址成功的站点租赁合同全部到期后退还保证金。 | |||||||||||||||||||||||||||||||||||||||||||||||||||||||||||||||||||||||||||||||||||||||||||||||||||||||||||||||||||||||||||||||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 |||||||||||||||||||||||||||||||||||||||||||||||||||||||||||||||||||||||||||||||||||||||||||||||||||||||||||||||||||||||||||||||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不再出售纸质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5月10日12时00分至2024年05月15日12时0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申请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申请人请在系统注册后登录系统进行购买采购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申请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指引进行信息注册、购买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 4.2 申请人登录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 注意:无论资格预审文件是否收费,申请人请务必在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行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影响正常资格预审申请。 4.3 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资格预审申请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4 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递交申请;否则将无法正常递交资格预审申请。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1日08时00分,地点为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递交,截止时间同上。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资格预审申请。当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递交申请文件现场申请人须提供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之**行递交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六、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1 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5.1要求的地点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 当申请人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正常时,评审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6.3 当申请人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异常无法开启时,评审时该申请人以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注1:申请人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状态。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仅在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内容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内容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市东**东直门南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市西**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512室 邮 编:100000 联系人:江大伟 刘靖颖 邵雪霞 张峰 电 话:173****5064 187****4296 邮 箱:****@chinaccs.cn 开户银行:/ 账 号:/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九、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十、附加项 无 |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0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