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防系统改造提升工程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安防系统改造提升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防系统改造提升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经济开发区****园区)**山路3号

中标(成交)金额:132155.00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新**皖润大厦11楼,联系电话:0564-****22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梅山镇**江店燕子河路与悬剑山路交叉口南100****卫计委旁)

联系方式:0564-****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新**皖润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64-****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话:0564-****22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0
中标通知
金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防系统改造提升工程成交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