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4年5月10日云南诚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审批
云南-曲靖-宣威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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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5月10日****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0 11:17: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654,传真:0874-****654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宣****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655400

项目名称

****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村委会****小组山口子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公司

项目概况

随着**市的快速发展,其城市建设会逐步加快,当地建设所需沥青混凝土需求量将快速增长。为满足当地开发建设对沥青混凝土的需求,项目业主提出在****村委会****小组山口子建设****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本项目已于2024年1月11日取得项目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村委会****小组山口子;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7740m2,占地为工矿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条3000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购置安装沥青贮存罐、沥青拌合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及环保工程等附属设施,年生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5万元,占总投资13.19%。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骨料大棚、配料仓、沥青储罐、搅拌楼以及办公生活设施、环保设施等,建设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具体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设备冲洗水。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清洗废水将其收集后引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和混凝土养护,不外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施工。施工期间应优先完成项目内外雨水截流沟,使施工区内外的雨污分流。定期检查排水沟畅通情况,以及沉砂池淤积情况,避免各设施损坏导致地表径流污染物浓度增大,或处理效果下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二、废气 项目的扬尘主要在基础建设、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产生,其次施工车辆运送施工材料以及材料的堆放也可能引起较大的扬尘及道路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呈无组织排放。施工期车辆运输会产生少量尾气,其中的污染物主要有NOx、CO等。施工期的废气为无组织间断排放,产生量较少。在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入场和场内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撒;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后,车速应控制在20km/h以内,减少车辆碾压起尘量。易扬尘物料使用篷布等遮盖。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运输、装卸土石方、砂、水泥等粉状材料,现场材料及土方必须堆放整齐并遮盖,严禁裸露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不允许现场乱堆放。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使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有害气体排放。

三、噪声 在施工期,项目主要噪声源是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检修、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噪声的产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施工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项目施工道路沿线敏感点处设置警示牌,提示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应限速禁鸣,减小车辆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定时清运处理。****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施工区设置若干的垃圾桶用于分类收集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合理利用开挖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避免不合理施工开挖,采取去高补低方式进行地面平整,将土方全部合理调配用于平整,不产生外运弃方。

五、生态 本项目位于****村委会****小组山口子,项目区域内已无原生植被分布,项目周边由于受人为活动的开发和破坏,地表植被已无原生植被,项目区域及周边200m范围内无国家、省、市(县)级保护动植物分布,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区域内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场地雨污水产生量为28m3/次,主要污染因子为SS,浓度约为2000mg/m3,在厂区东侧地势较低处建设1座容积为30m3的场地雨污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可完全消耗,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项目员工生活污水量约为0.16m3/d,其中员工清洁、洗手等废水产生量较少,进入厂区场地雨污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其余粪便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容积为5m3,可暂存项目运营期的生活污水,项目区周围分布有大量旱地,可完全消耗项目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回用于农业生产,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二、废气 本项目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骨料提升、筛分、矿粉进料粉尘产污系数取0.12kg/t-产品,则粉尘产生量为72t/a,项目设计将对矿粉罐、提升机、振动筛钢架式封闭结构上设置管道与除尘器相连,进行负压收集,与滚筒烘干废气一起经同一套除尘系统处理,除尘效率按99%计,则骨料提升、筛分、矿粉进料粉尘排放量为0.72t/a,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沥青混合料产量为60万t/a,年运行时间2400h,则项目沥青储罐呼吸废气、搅拌缸出料废气排气筒(DA003排气筒)污染物产排情况见表4-8。本项目沥青储罐呼吸废气、沥青混合料拌合楼出料口沥青废气采用1套“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风量约5000m3/h)进行处理,沥青烟、苯并[a]芘处理效率95%。处理后的废气经DA003排气筒(排气筒高15m)进行有组织排放。项目砂石料装卸、砂石料从堆场转移至配料仓、砂石堆存、砂石料皮带输送至拌合楼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量为5.26t/a,2.19kg/h,采取喷雾降尘、半封闭堆场降尘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55t/a,0.23kg/h。沥青拌合楼骨料干燥系统废气、筛分粉尘等通过密闭集气后进入沥青混合料搅拌楼配套的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为上表中可行防治技术。项目3个沥青储罐呼吸口废气设置密闭引风管收集,搅拌楼出料口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后通过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为上表中可行技术。所以,项目采用的废气治理技术均为可行的防治技术。

三、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间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不合格的骨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渣、化粪池污泥等。本项目骨料经干燥滚筒干燥后进入振动筛筛选,筛选出粒度不合格(过大)的不合格的骨料。不合格的骨料产生量与供应商供应的石料质量有关,根据类比调查,振动筛筛选出来的不合格的骨料产生量约占原料用量的0.05%,约为282t/a,不合格的骨料经返回商家重新加工。本项目脉冲布袋收尘收集的粉尘主要来自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粉尘及干燥滚筒干燥加热砂石工序中的烟尘,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除尘装置按除尘效率折算,收集的粉尘量约为71.473t/a,集中收集后返回生产线做原料使用。场地雨污水收集沉淀池会产生少量沉渣为一般固废,产生量较少,定期清掏后回用于项目内绿化种植用土。员工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会产生少量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回用于周围旱地施肥。项目劳动定员5人,年工作300天,人均产生生活垃圾量按 0.5kg/d 计,则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5kg/d、0.75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导热油、电捕焦油、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导热油炉内的导热油需定期更换,本项目导热油为每五年更换一次,导热油储罐及管道内储存废导热油产生量为5t/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49-08,项目废导热油5年更换1次,废导热油由厂家回收处置。本项目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要求经有组织收集后使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烟气净化处理过程会产生少量含焦油废物即电捕焦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电捕焦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11精(蒸)馏残渣,代码为309-001-11。电捕焦油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本项目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要求经有组织收集后使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活性炭达到饱和后需要进行更换,按每3个月更换一次,根据类比,1t活性炭可吸附有机废气0.25t,本项目需处理沥青烟气0.876t/a,则本项目年耗活性炭约3.5t/a,将产生失效活性炭总量4.38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代码为900-039-49。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机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别,代码为900-214-08危险废物,即:车辆、轮船及其他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项目生产设备日常维护产生少量废矿物油,产生量约为0.05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在生产区、罐区、危废暂存间、场地雨污水沉淀池、化粪池等区域建设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厂区采取防渗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发生渗漏或泄漏的可能性较小,即在建设期做好厂区的污染防渗措施,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情况下,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本项目对土壤的地面漫流、入渗影响主要为发生事故时沥青、轻油、导热油等泄漏,另外,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若不采取防雨淋和防渗措施,危险废物中的有害物质将会随雨水淋溶作用向厂界漫流污染土壤。为防止入渗和地面漫流污染项目及周边土壤环境,本次环评要求项目罐区、危废暂存间、沉淀池、化粪池等区域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后项目发生地面漫流和入渗影响土壤的概率较小,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不大。

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村委会****小组山口子,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以及相关规划,****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亦不涉及当地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选址合理。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沥青拌合楼骨料烘干系统废气、提升筛分粉尘、矿粉进料粉尘等通过密闭集气后进入沥青混合料搅拌楼配套的“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通过1根8m高DA002排气筒直接排放;项目3个沥青储罐呼吸口设置密闭引风管收集,搅拌楼出料口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骨料堆场建设为封闭式钢结构彩钢瓦大棚(留设进料口),大棚内设喷雾降尘设施,骨料在装卸及转运过程采用喷雾降尘,设置4个冷料进料斗,周围建设为封闭式彩钢瓦大棚结构(留设进料口),冷骨料输送皮带采用彩钢瓦封闭降尘。采取上述控制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气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各类机械设备为低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场地雨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固废经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综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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