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水利局关于《分宜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审批
江西-新余-分宜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文号: 关键词: 名称:
****政务动态
2024-05-10
县水利局
****关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关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5-10 14:54

****环境局:

我局于2024年3月28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笫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笫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5.48公顷。

(二)同意该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5.48万元(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4]8号),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属于减免范畴)。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