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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 | 有 效 性有效 | |
****审批局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公示 |
****审批局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公示 | |||||||
序号 | 审批文号 | 审批依据 | 批准时间 | 申请单位 | 项目信息 | 项目地址 | 夜间施工时段 |
1 | 洪审批字 202****0200 | 1.《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在施工之日前公告附近居民。” 2.《**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未经区行政审批部门批准,施工工地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由城市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2024.****.10 | **** | ****中心及教学楼(一期) | **区狮子山街张吴村 | 2024年05月11日22时-2024年05月12日06时 |
2 | 洪审批字 202****0201 | 1.《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在施工之日前公告附近居民。” 2.《**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未经区行政审批部门批准,施工工地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由城市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2024.****.10 | ******公司 | ****基地 | **区书城路西侧,柳园路与治维路交叉口东南角 | 2024年05月11日22时-2024年05月12日06时 |
3 | 洪审批字 202****0202 | 1.《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在施工之日前公告附近居民。” 2.《**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未经区行政审批部门批准,施工工地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由城市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2024.****.10 | ****公司 | ****服务中心****政府****服务中心)服务场所 | **区卓刀泉北路西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东侧 | 2024年05月12日22时-2024年05月14日06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