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建建字〔2023〕34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黔建建字〔2023〕36号)等等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业企业达到资质延续(五年期)资质条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内容 | 业务类型 |
1 | ****公司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资质延续(五年期) |
2 | ****公司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资质延续(五年期) |
3 | **县乐通****公司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资质延续(五年期) |
4 | ********公司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资质延续(五年期) |
5 | 三****公司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资质延续(五年期) |
6 | ******公司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资质延续(五年期) |
7 | **市吉****公司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资质延续(五年期) |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20日(7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结束后可登录**政务服务网“企业数字空间”栏目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郑重声明:我局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打印证书等各个工作环节均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中心窗口进行举报或反映。
联系地址:**市凯开大道北侧“****广场”内“市民之家”三楼。
咨询电话:0855-****146;监督电话:085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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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