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服务机构(第三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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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服务机构(第三次)
发表于:2024-05-10 17:06:22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事务所****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采****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服务机构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协商。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选聘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服务机构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内容:(1).出具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意见书,协助填制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2024年末根据企业经营业务收入涉及应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金科目的一般性梳理、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资料申报指导。

(3).提供一般性涉税问题咨询。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止,其中工作内容(1)需要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5、最高限价: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二、被邀请人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要求: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经营范围包含税务代理、税务服务等涉税事务相关服务内容;在**境内设有服务机构;

2、资质要求:****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协会****事务所等级A级资质;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为1家中小型企业提供税务服务,中小企业是指: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或其他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盖公章,原件备查)

4、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法定代表****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证明或承诺函)。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领取协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被邀请单位请于2024年5月10日至14日登录天府阳光采购平台(http://scnyw.****.com/)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四、协商时间及地点

1、协商时间2024年5月15日10点30分

2、协商地点 **市仁**视高街道景观大道2号****会议室 。

五、 被邀请人参加协商应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四章)。

2、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格式见第四章)。

六、发布媒介

本单一来源采购****集团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nyw.****.com/) 上发布。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5月15日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

地 址:**市仁**视高街道景观大道2号

邮 编: 620500

联系人: 邹女士

联系电话: 028-****0918

电子邮件(E-mail):****@qq.com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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