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北小区、新贵公寓等)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北小区、新贵公寓等)项目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2024年**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北小区、新贵公寓等)
2、中标(成交)候选人:
第1中标候选人 | **** | 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证号 | D****20348 | |||||||||||||||||||||||||||||||||
投标报价 | ****501.18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2024年5月15日开工,2024年10月31日竣工,总工期1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安全员 | 施工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预算员 | |||||||||||||||||||||||||||||
姓名 | 陈二磊 | 韩** | 敖晓斌 | 杨俊海 | 王红 | 高永生 | 刘迎立 | 杜林聪 | ||||||||||||||||||||||||||||||
证号 | NMG****280 | 202****9824 | 蒙**C3(2023)****166 | 015********25000011 | 015********25000009 | 015********25000034 | 015********16000084 | 015********03205413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2023年**市**区城镇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建设项目; 2、**市**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标段); 3、**市**区2022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小区、邮电小区、客运楼、市土地楼、饲料楼及中行小区); 4、2022年**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 5、**市**区2022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点式楼、矿务局转角东楼、矿务局转角西楼1栋等小区);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承建的海****办事处(关于**小区、建新佳苑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被评为二〇二一年度**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2、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投标承诺 | 一、我方拟派往2024年**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北小区、新贵公寓等)的项目经理陈二磊未担任其它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近年来担任过的项目未发生任何安全和质量事故。如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资格。 二、(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3)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三、我单位承诺:(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不存在“附件 B 无效标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规定。(4)投标有效期:90天。 四、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 ”的公共**交易市场,我(单位)在2024年**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北小区、新贵****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 |||||||||||||||||||||||||||||||||||||
第2中标候选人 | 中州****公司 | 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证号 | D****03940 D****05640 | |||||||||||||||||||||||||||||||||
投标报价 | ****243.80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2024年5月15日开工,2024年10月31日竣工,总工期1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安全员 | 施工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造价师 | |||||||||||||||||||||||||||||
姓名 | 张一 | 王巧玲 | 杨敬伊 | 李京京 | 杨小磊 | 王锐 | 蒋军军 | 罗旭峰 | ||||||||||||||||||||||||||||||
证号 | 豫241****27645 | C201********900000234 | 豫**C3(2023) ****805 | 041********15001102 | 041********17000977 | 041********17001024 | 041********01000239 | 建[造] 141********240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2023年**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八)施工5标段; 2、经适房主体后续建设工程; 3、嵩****基地-****中心项目; 4、**区2022-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园区内土建施工八标段; 5、**市**区2022年老旧小区基础配套改造(第四批)施工十二标段; 6、**自治区****市楚古兰、额尔****办事处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商会大厦:被认定为2020年度下半年**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2、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投标承诺 | 一、我公司派往2024年**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北小区、新贵公寓等)(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 张一 (姓名)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且目前未在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我公司中标,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对管理人员的设置,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管理岗位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二、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3.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6.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7.若我公司中标,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得非法使用农民工,或者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8.不存在“附件 B:无效标情形”中的任何一项规定。9.投标有效期:90天。 三、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 ”的公共**交易市场,我(单位)在 2024年**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北小区、新贵公寓等) ****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 |||||||||||||||||||||||||||||||||||||
第3中标候选人 | 内****集团有限公司 | 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证号 | D****08150 | |||||||||||||||||||||||||||||||||
投标报价 | ****742.5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2024年5月15日开工,2024年10月31日竣工,总工期1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安全员 | 施工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预算员 | |||||||||||||||||||||||||||||
姓名 | 于志广 | 李贺 | 李培林 | 刘文凯 | 李承儒 | 郝宏峰 | 李树平 | 王之经 | ||||||||||||||||||||||||||||||
证号 | NMG****205 | 202****3323 | 蒙**C2(2022)****934 | 015********18000028 | 015********18000007 | 015********18000011 | 015********18000508 | 015********01000949 | ||||||||||||||||||||||||||||||
企业填报的 业绩 | 1、****市**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2、**市**区2023年老旧小区节能改造项目; 3、2023年**市**区**小区等 12 个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第三标段); 4、2024年****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参建的“****大学****学院教学楼及公寓楼项目(项目负责人:高俊通)被授予2022年度第二批**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2、参建的“鸿德教育园一建设培训大厦(项目负责人:亢建庭)被授予2022年度第二批**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3、承建的“名都﹒滨河国际住宅小区13#楼项目(项目经理:吕兵)”被授予“2020年度内****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金奖)”; 4、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投标承诺 | 一、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2024 年**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北小区、新贵公寓等)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于志广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交易市场,我(单位)在 2024 年**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北小区、新贵公寓等) ****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四)、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三、****公司组织的 2024 年**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北小区、新贵公寓等) (项目名称)招标中若中标(招标编号: 2024JYXMZXHG053-SG ),我们承诺:(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公司组织的 2024 年**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北小区、新贵公寓等) (项目名称)招标中若中标(招标编号: 2024JYXMZXHG053-SG ),我们承诺:(1)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3)我公司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
3、无效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无 | 无 |
4、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10日—2024年05月13日(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市海****办事处
地 址:**市**区人民路附近
联系人:王乐
联系电话:0473-****51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市**区恒创工程楼二楼(格兰云天对面)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51****6595
邮 箱:****@163.com